关于废止《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等2项福建省地方标准的公告
2025年第2号
根据《福建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规定和标准项目归口主管部门复审意见,我局决定废止《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等2项福建省地方标准,现予以公布。
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6月12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废止的福建省地方标准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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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件)2025年第2号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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