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批准发布《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与控制标准》福建省地方标准的公告
2026年第3号
《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与控制标准》(DB35/ 2324—2026)福建省强制性地方标准,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,现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。
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
2026年4月7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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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件)2026年第3号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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